據中國之聲《央廣夜新聞》報道,2014年執行的新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當中規定,除了特殊商品外,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天內無理由退貨,消費者的網購“后悔權”也從那時起從電商的自律行為上升到了法律層面。不過隨后的執行效果顯示,規定模糊讓一些糾紛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,總之不好協調處理,在這樣的背景下,今年的3月15日,《網購商品7天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》作為對網絡交易規則的補充和細化正式實施。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39次《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》,截至2016年12月,中國網民規模達7.31億,超過全球平均水平3.1個百分點,超過亞洲平均水平7.6個百分點。中國網民規模已經相當于歐洲人口總量。其中,手機網民占比達95.1%。截至2016年12月,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6.95億,增長率連續三年超過10%。網民基數龐大,網購也成為常態,如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重要議題。據新華網
隨著“新消規”實施到現在細則的不斷完善,網絡購物平臺“7天無理由退貨”的氛圍逐漸成熟,徐州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主任林希松說,絕大多數經營者配合很好,一個多月以來投訴量下降,說明經營者在主動地規范:“經營者在這方面做了比較充分的準備,特別是平臺方面,經過系統的培訓,要求他們積極迎合7天無理由退貨新規,包括網站這方面做得也很好?!?/p>
而作為消費者,“后悔權”在法律和部門規章上獲得了支持,買家的權益得到了更好的保護,消費者也很滿意。
宋女士總是在各大網購平臺為寶寶選購物品。2016年6月17號,宋女士在網上買了6件童裝,收到貨后發現衣服有瑕疵想退貨,沒想到被商家拒絕。在《暫行辦法》正式實施之前她總遇到類似的情況,宋女士只能選擇默默吞下“苦果”。在網購具體實踐中,宋女士認為新《消法》使網購退貨變得簡單了:“新的消法特別清楚,在遇到以前類似的情況,跟商家一說,如果不解決就找平臺,基本上再沒遇到過以前的情況?!?/p>
在福建省漳州騰睿電子商務有限公司,工作人員正在有條不紊的給剛剛收到的退貨商品實行登記、入庫、辦理退款。公司董事長許志騰告訴記者,自《網絡購買商品7天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》開始施行以來,退貨量較以前有小幅上升,他們作為商家也都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了退貨:“他買的東西不要了,我們就要給他退款了,你是因為你自己不喜歡,產品是沒有問題的,那運費就要你自己出了。那如果說是產品的問題,或者說沒有按規則給你發貨,屬于商家的錯誤就商家來負責運費了。”
那么對于那些必須適用《網絡購買商品7天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》的經營者來說,《辦法》的實施究竟是利還是弊呢?漳州騰睿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長許志騰認為合理:“電商也好,實體(店)也好,做到最后都是要讓消費者滿意嘛,誠信經營嘛。”盡管這樣會導致成本增加,但是長期以往其實是對商家有利的,如果讓客戶很滿意,回頭客很多,受益的還是商家。
從經營的角度看,不少經營者認可這樣的邏輯:實施7天無理由退貨,表面上可能會導致退貨量的增加,實際上因為減少了和消費者的溝通、摩擦反而降低了成本。
新規細化在網購售后方面給消費者吃了一顆定心丸,側面也助推了電商企業的銷售效率。消費者在看中一款商品之后可以不用再繁瑣的咨詢客服售后,看到什么拍什么,拿到后不滿意可以直接退換。張明政說:“對我們售后和客服壓力都減輕了,本來是5分鐘的成交的時間,現在縮短到只要看中商品基本上都可以下單。短短的5分鐘也許能下好幾筆單?!?/p>
調查顯示,《辦法》實施后盡管產生了許多正面的影響,但還是存在不少難啃的骨頭。例如怎么界定不影響二次銷售?如何判斷到底有沒有理由?調查顯示,這依然是最核心的問題,目前對“影響商品再次銷售”的界定依然很模糊。
而對于店家,雖然省去了和消費者摩擦的環節,但有些商品光包裝、拆卸就要耗費大量人工成本,同時像內衣、耳釘等涉及個人衛生的很多商品新消法及補充《辦法》中都沒有作出規定。不少商家認為,“7天無理由退貨”對消費者的誠信是一個極大的考驗,一旦有消費者濫用“后悔權”,店鋪也經不起折騰。
《網絡購買商品7天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》填補了不少監管空白,但“下單容易退貨難”的網購難題并未杜絕,尤其是這幾年興起的“海淘”退貨還需要“理由”。記者登陸幾家知名的海淘網站,發現“7天無理由退貨”在這里并不適用。京東全球購客服人員表示,無論是自營產品,還是第三方銷售的,都不能退貨,除非是質量有問題?!叭蛸彙鄙系?天無理由退貨也是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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