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賣正是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而復生,它有利于抵制和防止流通領域中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,還能讓商品快速流通。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,拍賣法怎樣規定拍賣收費的?拍賣程序多久?拍賣違約如何處理?下面由我們為您介紹一下。
拍賣法怎樣規定拍賣收費的
一、拍賣法怎樣規定拍賣收費的
(一)委托人傭金支付方式及期限
1、傭金比例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的規定,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:
(1)委托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,按約定收取;
(2)委托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,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%的傭金;
(3)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%(國際慣例)。
2、傭金支付方式
(1)前期支付法:簽訂《委托拍賣合同》后,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托人按合同約定支付。
(2)扣除法:委托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后,拍賣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。
3、傭金支付的期限
(1)前期支付法:委托人在簽訂《委托拍賣合同》后三個工作日支付。
(2)扣除法:拍賣成交后,拍賣人直接從成交價款中扣除。
(二)買受人傭金支付比例和方式
1、傭金比例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的規定,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成交價款5%的傭金。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為10%。
2、傭金的支付方式
拍賣成交后,拍賣人直接從買受人繳付的拍賣保證金中扣收。
拍賣和公證收費標準 拍賣傭金實行累進收費辦法。資產拍賣底價在100萬元以內的,按成交價的1%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在100—200萬元的,按成交價的0.5%交納拍賣傭金拍賣底價超過200萬元的,按0.2%交納拍賣傭金。
(三)拍賣鑒定評估費
委托人對拍賣物的底價鑒定評估發生困難而委托拍賣行進行評估的,應當繳納鑒定評估費。
(四)拍賣保管費
拍賣物在正式開拍前已移交拍賣行保管,委托人應繳納保管費。此外,公告、通知當事人、公證等費用,均應計人拍賣活動的必要開支,由委托人支付。
二、拍賣程序多久
(一)院執行過程中,對房屋的拍賣沒有確定的時間限制。根據實踐情況,一般可在六個月左右完成。
(二)法院執行房屋時,需要有以下程序:
1、查封涉案房屋,委托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。一般需要兩個月左右。
2、委托拍賣機構進行拍賣,不能拍賣成交的,還需要降價并再次委托拍賣。每次時間在兩個月左右。
3、另外,法院查封裁定書、評估報告、拍賣裁定書都需要送達雙方當事人,這也需要時間。如果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,需要公告送達,公告期限是兩個月(最大的不確定性就在這個階段)。
三、拍賣違約如何處理
用競拍人繳納的拍賣保證金。對于保證金的數額,最高法院的規定是,不得低于評估價的5%。
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付拍賣款,就等于違約了。按照網絡司法拍賣的規定,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款,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。重新拍賣時,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。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、費用損失,由原買受人承擔,法院可以直接從其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。
根據網拍規定,扣除保證金后剩余的,應當退還原買受人;保證金數額不足的,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繳,拒不補繳的,由法院強制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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